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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著作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著作权是著作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对科学研究、文学艺术诸方面的著述和创作等所享有的权利。又称版权。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 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