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注意:(1)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2)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4)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下列企业的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①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企业: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国务院或者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②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③外商投资企业。(5)名称中的行业表述用语应当与其主营业务一致;(6)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第一,注册的资本要求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第二,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第三,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对于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设立模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使用前者,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任一选择。
根据最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且必须一次到位,不得分期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消费者从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在企业的ERP系统中产生交易信息,交易信息经电子发票前置系统生成相关税控信息,发送到升级版税务端及电子底账系统,并将税控后的数据返回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税控数据处理后进行电子签章,最终生成该笔发票数据的凭证(PDF)文件传给企业ERP系统。企业ERP系统收到电子发票信息后,可经短信、邮件、APP等推送至用户手机,消费者可以查看、下载电子发票信息。 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官方网站的答案: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能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国内的共享单车激战正酣,已经走向海外市场的“国际小黄车”,继开拓新加坡、美国等4个海外市场之后,于今日宣布进军泰国市场,首批投放约6000辆,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ofo小黄车就因为商标侵权被告上了法庭,并面临着300万的赔偿额 原告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其享有的“小黄车”注册商标专用权,就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经查询,原告已经在第9类和第38类上进行了“小黄车”文字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而ofo恰好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小黄车”侵权案告诉我们该如何保护商标? 想要做好商标保护,商标权利人首先要清楚自己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商标使用权、独有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设立抵押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 其中,禁止权是指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就本案来说,快法务知产顾问认为:(1)被告的“ofo小黄车”商标与原告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小黄车”构成近似。(2)被告使用的商标之商品与服务类别与原告核准注册的商品与服务类别构成相同。所以,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ofo的确是侵害了原告方的商标使用权、独有权、禁止权等权利。 企业保护商标权最好能做到: 第一,把商标权保护视为品牌战略的头等大事,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齐全,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让品牌不会在海外市场碰钉子。如有疑问,想想“iPad与唯冠的商标之争,苹果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代价”。 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数据,包括产品销量、销售地域范围、市场知名度、广告费用等资料和数据,方便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商标越知名,受保护的范围越广,受保护的力度越大。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力度和商标的知名度有较大的关系。尽可能让商标更知名或申报省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如有疑问,想想“王老吉商标争夺战”。 第四,商标注册包括45个类别,要做好商标类别保护,由于进行全类别注册的成本比较高,快法务建议注册时要尽可能全的保护经营范围以及今后有可能会涉及的业务,也要做好周边商标的保护,例如雷军就针对小米品牌,注册了包括黑米、紫米等1700个商标保护阵营。 从商标局官网上查询发现,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虽已经陆续将“小黄车”和“小黄车ofo”进行多类别注册,但他们在开始做商标战略布局时,未曾对于将来可能使用的“小黄车”扩展类别进行充分考虑和布局保护。本次“小黄车”侵权案件涉及的商标类别恰好是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未曾注册的第9类和第38类。 如何合理使用注册商标而不被告侵权? 除了小黄车商标案,近几年来的商标侵权案还有:iPhone、王老吉、滴滴、非诚勿扰等等,这些案件要么涉及金额巨大、要么历时长久、影响深远而重大。 一旦陷入商标纠纷的泥潭,企业的品牌建设就会受到影响,致使企业处于被动和负面的地位,不利于长远发展。那么,企业该如何合理使用已注册商标而不被告侵权呢? 一、早做打算,及早申请商标注册 品牌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艰苦绵长的过程,但是品牌一旦形成,就会深深地植根于广大消费者的心中,具有无穷的价值及商场感召力。 品牌是一个经济名词,而商标是一个法律名词。品牌和商标的最大区别是商标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而未经过注册获得商标权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从企业持久经营的角度来说,快法务建议创业者先注册商标,进而在获得商标权的前提下,进一步宣传和打造品牌,从而为今后公司的发展和品牌建立打造坚实的保护层。 二、商标转让,快速、高效获得商标专用权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说明商标转让的作用,那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进”。虽有些夸张,但是商标转让的确要比商标注册更省事,例如申请时间短:商标转让需要6至10个月左右,而商标注册则需要约13个月左右;而且商标转让的成功率更高。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在本案中,ofo如果早点采用商标转让的方法,获取了“小黄车”的商标权,也许就不会发生此次商标巨额索赔案了。 三、获取商标使用许可权,合理使用已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由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 如果创业者想要使用的品牌,已被他人抢先一步注册为商标,可通过与商标权人协商,获得商标使用许可权,避免商标侵权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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